今年防汛期间,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纪委有关防汛救灾监督工作要求,严肃防汛纪律,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为全县安全度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持续明察暗访。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两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作风办、县防汛应急指挥部,组成防汛纪律联合督察组,聚焦人员值班值守、巡堤查险、防汛物资准备等重点,深入圩堤、水库开展督察。随后,县纪委监委成立4个督查组,聚焦责任落实、防汛纪律、转移安置、灾后重建、保基本民生等重点,深入24个乡镇开展2轮监督检查。并对抗洪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紧盯指令不执行、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防汛救灾中不在岗、在岗不在状态、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市县督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跟进核实,对存在失职失责、作风不实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截止目前,全县共处理51人,其中立案审查5人,通报曝光8期。
补齐短板弱项。为从制度层面加强救灾款物管理、规范防汛纪律督查工作,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抗洪救灾款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抓好防汛纪律督查的通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采取当场反馈、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单》方式,督促相关乡镇和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有力推动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