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片区联审”推动乡镇纪委案件办理标准化
来源:       时间:2020-11-11
一键分享:

都昌县纪委县监委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整合乡镇纪检力量,探索开展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片区联合审理,推动案件办理标准化。“片区联审”开展以来,案件合格率、审结率、执行率均达到100%。

联动片区盘活力量。都昌县纪委出台《乡镇违纪案件片区联合审理暂行办法》,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审理工作中存在的“查审不分”“业务不精”“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整合人员力量——将全县24个乡镇纪委的现有专职纪检力量进行整合,按照地域相邻、优势互补的原则划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审理小组,指定1名经验丰富的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案件主审人由非案件查办乡镇的纪委书记轮流担任,其他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协审。从源头上解决了乡镇纪委查审不分、集体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明确职责分工——片区审理小组组长负责指定每个案件的主审人和协审人,召集审理小组成员会议以及片区案件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报告等事宜。主审人负责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手续程序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理意见。协审人协助主审人工作。县纪委审理室负责指导和最后审核把关。完善配套制度——乡镇违纪案件片区联合审理实行异地交叉、人员回避制度,同时建立集体审议、交叉审理、主审人终身负责等制度,让联合审理更具操作性。

联合审理确保质量。前置“形式审核”——乡镇纪委在案件审查结束后,将全部案件材料规范成卷,经乡镇纪委书记、片区审理小组组长同意后报送审理小组,由主审人和协审人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填制《案件移送联合审理登记表》正式受理,主审人、协审人再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手续程序等内容认真审核,形成阅卷记录,并通知被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严格“集体审议”——审理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审理小组成员会议,进行集体审议。主审人就审理的案件发表审核意见,审理小组成员发表审议意见。对无异议的案件,主审人拟定审理报告,交由案件承办乡镇按程序处理到位。对需补证或重新调查的,提交下次会议审议。强化“县级把关”——在开展片区联审时,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派人进行指导,并负责最后审核把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核,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联学业务激发能量。压实“三方责任”促学——推行案件联合审理后,案件所属乡镇纪委和案件审理小组相互监督、互相纠错、互担责任。案件承办乡镇纪委必须对移交的案卷材料负主责,案件主审人对案件审理终身负责,审理小组组长对片区审理工作负总责。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对案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主办人、审理小组组长、主审人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审理人员精学业务。搭建“三个平台”互学——联审时组织学习审理中相关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各乡镇纪检干部充分座谈,做到以案促学;专门组织对乡镇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困惑和难题进行深入探讨;开设都昌审理公众号及都昌审理微信工作群,加强线上业务指导和交流互动。探索“三套模版”带学——以乡镇案件联审为切入点,编印《乡镇纪委办案模拟案卷》《常用执纪执法程序模版》,制定《党纪案件常用流程图及党纪案件基本程序材料清单》,规范了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阶段的办理程序和文书格式,促进提升案件质量。(都昌县纪委监委  叶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