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厘清职责,强化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近期,都昌县针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
1、主业不突出。根据“三转”要求,乡镇纪委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存在分管工作过多,难以聚焦主业的问题。24个乡镇纪委书记平均分管6.5项工作。其中一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达16项,分管工作过多占用了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致使他们“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2、班子无合力。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虽然都昌县24个乡镇都按照要求配置了一名纪委副书记和1至3名纪委委员,但事实上,乡镇纪委班子缺乏合力。一是纪委副书记频繁更换。由于纪委副书记要求为公务员,一般由年轻公务员担任,而年轻公务员大多数工作几年就已提拔或被县里机关单位借用,致使副书记频繁更换。二是纪委委员难以履职。纪委委员大多由乡镇党政办、财政所、团委、综治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大都身兼数职且年龄偏大(平均年龄45.3岁),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
3、认识不到位。一是乡镇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精神的重要性,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仍让纪委书记过多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有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4、业务不精通。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属于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同时,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2013年全县24个乡镇自办案件共43件,其中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类案件就有20件,而且案件查办质量普遍不高。
二、县纪委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进行的实践
1、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2014年初,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印发了《关于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讨论内容,严格工作要求;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会,委局班子成员、室主任分别围绕“三转”谈认识、提建议;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4个调研小组,分别下到24个乡镇就开展“三转”情况进行座谈调研,切实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
2、积极沟通,赢得党政支持。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多次就落实“三转”精神和要求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力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三转”工作的支持。同时,就“三转”工作要求,主动与基层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纪委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3、厘清主业,明确“四不分管”。 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作出调整,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做到“四不分管”,即:不得分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主要精力(70%以上)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
4、完善机制,倒逼工作落实。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县纪委监察局针对乡镇纪委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对乡镇纪委书记调度一次,根据工作调度情况,实行常委负责制,对所联系乡镇开展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帮助分析原因,协调解决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并由县纪委办公室及时印发工作通报,形成工作倒逼机制。将每月工作调度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
三、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的建议
1、厘清工作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尽快调整角色定位,聚焦惩治腐败、作风建设、预防腐败这三项工作,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厘清职责”、“强化主业”,真正实现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中心工作中脱离出来,突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乡镇要分别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乡镇纪委书记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
2、完善考核机制,解决“责任不明”问题。健全乡镇纪委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突出考核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等主要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挂钩。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特别是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应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纪检干部队伍,从而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激发乡镇纪检干部干事热情,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加强教育培训,解决“素质不高”问题。县纪委要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水平。一是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定期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县纪委办案,通过实战快速提升办案水平;二是开展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宋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