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三个坚持” 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       时间: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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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县纪委围绕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三转”,立足“三个坚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法纪教育经常化,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搭建“四大”平台“宣纪”。即推荐党内法规学习书目、利用现代宣传媒体宣纪、坚持以案说纪、搭建廉政文化平台宣纪。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13项主要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必读书目;利用“廉洁都昌”微信、都昌廉政网、纪委短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开展“干群心连心、清风鄱湖情”廉戏巡演活动,已组织22场次。坚持“四学”机制“学纪”。即坚持班子领学、领导讲学、党校引学、网上导学。今年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9次;34名处级领导干部先后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分别下到各挂点乡镇进行主题宣讲;共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3期,村干部培训班4期,657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建立“四考”机制“考纪”。即入党考纪、年度考纪、任前考纪、违纪考纪。今年以来,县直机关工委共组织262名青年干部接受党内法规知识培训并测试;组织3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014名科级干部进行党内法规知识闭卷测试;组织29名科级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 

坚持抓早抓小机制化,让纪律管住多数成为常态。建立“五提醒”机制早提醒。即坚持节点提醒、上岗提醒、任前提醒、约谈提醒、函询提醒。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假日节点,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发送廉政短信30000余条。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任用、重大工程开工或者执行重要任务前,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新录取的公务员集中开展一次上岗前的廉政谈话,提前打好“预防针”;对70余名新提拔或调整岗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8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下发信访四文书15份,对3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发放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13份,防止小错酿成大患。坚持和完善五项党内监督制度早防范。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评议、任前廉政鉴定和离任廉政审计、党内请示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对30名拟提拔重用人员进行了廉政鉴定,对2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廉政审计;共有1347名党员领导干部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了因私出国(境)情况,46名科级领导干部就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向县纪委进行“两报告一承诺”。建立“三监管”机制早发现、早纠治。即常态督查、动态监管、廉政巡查。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严纪律、明规矩的重要抓手,坚持不限时间、不定地点,高频度开展明察暗访,形成高压态势。对违反作风建设的80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党员干部作风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和社会各界反映的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动态信息纳入管理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提醒处置。坚持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围绕“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从11月上旬开始,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22个乡镇和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民政局等3个县直单位开展专项巡查,确保乡镇换届前,对22个乡镇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全面廉政“体检”。重点巡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三资管理”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将被巡查单位的巡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巡查结果进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坚持纪律审查规范化,让严惩少数成为常态。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全力以赴配合省委巡视组、市委巡查组开展工作,收集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等传统举报平台的作用,结合“连心”活动,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听诉、带案下访力度,更加关注网络舆情,从中排查分析案件线索,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各类举报投诉224件,按照五类方式处置117件,通过信访初查核实为案件检查提供线索14条。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从完善工作格局、优化业务流程、分类处理违纪问题、加强执纪能力建设、调整考核评价机制入手,探索建立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的方法和路径。1-10月,全县共立案85起,审结73起,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严格“一案双查”,对土塘镇、社保局等29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追究,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县纪委 冯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