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担当意识 扛起主体责任
来源:       时间: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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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 周毛春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纪律、强作风、树导向,为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问:从2014年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看,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明确了责任。明确党委和纪委双方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不断强化党委的主责意识,确保纪委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二是传导了压力。通过建立“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等形式,将责任制压力层层传导至党政班子成员、各单位及基层。三是树立了导向。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更强,纪委监督责任职责更明。

问: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龙头”,县委常委会如何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答:一是党政齐抓共管。成立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事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大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部署。二是深化教育管理。狠抓廉政教育,作为党校培训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强化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作风、重实干、重公认。四是深化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干部作风深化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规定要求;加大干部作风督查问责力度,开展“帮百企进百村联万户”活动,聚焦“四风”抓整改,营造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浓厚氛围。五是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全力支持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促进纪委聚焦主业、落实主责;在纪委办案过程中,严明纪律约束,建立查办案件协调工作机制。

问:县委常委会如何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

答:一是明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考核目标、问责追究等。二是述责。科级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考责。加强日常巡查,重点督查任务分解、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考核重点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四是问责。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问: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上,有没有什么创新做法?

答:一是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二是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三是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四是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监督;六是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七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涉腐网络舆论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

问: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何履行您的职责?

答: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敢于担当不懈怠。全力支持纪委工作,及时研究有关事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二是勤于管理不松劲。始终把抓好干部教育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县委党校带头讲廉政党课,与县四套班子成员、各乡镇党政负责同志,一一进行谈心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线索,全力支持纪委向上报告。三是严于律己不动摇。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垂范、恪守清廉。

问:下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昌县会有哪些动作和举措?

答: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干部作风建设,重点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三是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四是支持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在查办案件、专项治理、落实“三转”、后勤保障上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