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公务加油卡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7-12
一键分享: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防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行为,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公务加油卡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县参加公车改革单位

二、清理内容

1.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依然留有公务加油卡的;

2.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或转借给他人的;

3.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的;

4.因个人岗位变动公务加油卡未及时收回或遗失的;

5.违规为个人报销的;

6.违规为租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含个人)车辆加油的;

7.其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清理步骤

全面清理。全县参与公车改革单位,2016年4月1日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认真填写《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和《申请办理新加油卡公车信息表》(见附表1、2),同时,对照7个方面的清理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填写《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情况自查自纠表》(见附表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及表格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登记注销。全县参与公车改革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公务加油卡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7月21日至7月31日,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原有公务卡信息进行登记,中石化都昌石油分公司办理清理注销,卡内余额退还原单位;原有公务加油卡交由个人使用或以单位名义办理的实际由个人使用的加油卡,一律追回,统一销户。8月1日后,原公务加油卡一律不得使用。

统一换卡。车改后保留公车的单位,于7月15日前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车辆信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为全县保留的249辆公车,办理公务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车定卡。8月1日起,全县公车改革单位要使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配发的公务加油卡,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的规定,不得私自办理公务加油卡。下一步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时,车辆和加油卡一并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规范报销。县财政局要对各单位公务用车报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2016年4月以来公车支出费用情况。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县乡财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要严格执行《九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都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都昌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县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都昌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不得违规报账。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五)加强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监管,建立车辆使用台账登记制度、车辆行驶维护加油公示制度等,油卡充值时要加油站打印前一次充值后的加油记录,加油登记记录要与打印记录一致,确保车辆行驶里程数与加油量相符合;除值班车辆外,严格执行节日放假期间封车、封卡制度,节假日期间因公确需用车时,必须履行申请手续,经过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使用,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及时返回并集中存放。

责任追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公车管理使用人员,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员,以及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规定时间内不主动自查自纠等行为,将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公务加油卡清理活动是我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务加油卡清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公务加油卡清理活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清理活动顺利实施。各单位要通过清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管理,参加车改人员一律不得公车接送上下班。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卡私用”,严禁“公私不分”,严禁“私车公养”。

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安排,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有错必纠。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公车使用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更要立足治本,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公务加油卡清理工作。在7月10日至7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单位主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个人主动自查并如实查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工作不力、不主动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附件1: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2: 申请办理新加油卡公车信息表

附件3: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情况自查自纠表

中共都昌县纪委办公室 都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都昌县财政局 中石化都昌石油分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