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正确处理三大关系,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
来源:       时间: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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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坚决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在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上做得更实更有效。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把握节奏,精心谋划,注重质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上下功夫。

正确处理进度与效果的关系,以严的标准推进全覆盖。一要强化目标导向。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是党章和有关巡视巡察党内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硬性任务。作为县(市、区)级党委,既要充分考虑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又要充分考虑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既要充分考虑疫情对巡察工作造成的一定影响,又要考虑明年县(市、区)乡党委即将启动换届工作的因素,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安排,及时完善巡察工作计划,充实巡察力量,提高巡察频次,立足常规巡察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或“回头看”,加快巡察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敢于斗争、善于监督。要紧贴基层实际,聚焦落实党委(党组)政治责任,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聚焦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沿化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三要树立效果导向。要建立和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巡前信息沟通、巡中专业支持、巡后督促整改,实现无缝对接,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开展巡视带巡察、“提级交叉巡察”、延伸村(社区)巡察,着力破解力量不够、能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

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高的质量推进全覆盖。一要深化对政治巡察定位的理解和把握。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职是政治监督。要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监督的根本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视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自觉把巡察的聚焦点、着力点放到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具体工作中。二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并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确保省委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地;着力推动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风险、优化发展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政治监督的实际成效,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我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智慧监督平台的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落细,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依规依纪依法巡察。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工作规则,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超越工作权限,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确保巡察反映的问题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巡察过程的精准和巡察结果的高质量。

正确处理有形与有效的关系,以实的责任推进全覆盖。一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县(市、区)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听取情况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积极解决制约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强化保障。县委书记要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承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对巡察工作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对巡察工作安排做到心中有方,创新方式,把握节奏,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是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的重要一环。要坚持和完善分管县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反馈制度,加大压力传导。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管整改责任,坚持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分管县领导要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判,精准处置;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现象。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把解决共性问题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三要压实队伍建设责任。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队伍。各级党委和巡察机构要把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选好配强组长、副组长,切实把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到巡察岗位上。要加大选拔不同层面优秀年轻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放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切实发挥好“熔炉”作用。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关心巡察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又要从严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巡察公信力,维护巡察干部良好形象。(都昌县纪委监委 叶长青)

来源: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