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都昌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       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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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1月12日至13日,4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第一中学党委、县第二中学党总支、县任远中学党总支、县慈济中学党总支、阳峰乡党委、芗溪乡党委、鸣山乡党委、春桥乡党委等8个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反馈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县领导周丽敏、汪淼芳、谌远宇、江东海、江康侥、郑为、杜江泽、欧先明分别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邱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职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巡察也发现不少问题。有的党委(党总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党委(党总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有的党委(党总支)履行主责主业有偏差,有的党委(党总支)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党委(党总支)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有的党委(党总支)惠民政策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总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有的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整改工作的政治意义,时刻保持对整改工作的清醒认识,自觉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包含的理论、观点、方法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切实以“刀刃向内”、“永远吹冲锋号”的政治决心抓好抓紧抓实整改工作。要站稳人民立场,将落实巡察整改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贯彻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当好整改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抓整改,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推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达到转作风、提效率、促发展的良好效果。要用活用好巡察成果,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及时填补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强化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加大整改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县委巡察办)